企业被行政处罚后能否撤出“黑名单”?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意见”这样做

众所周知,社会信用体系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原则,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一环。2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公示《关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明确,企业违法失信被罚后可申请信用修复。如若企业在一年内有两次及以上违法失信情形的,将不予修复。

2月20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意见稿》)公示并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拟从原来的5年缩短至3年。

一则着重企业的信用修复,另一则明确行政处罚信息的适用年限,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上可谓相辅相成。据悉,两则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3月5日和2021年3月22日。

企业违法失信被罚后可申请信用修复

何为信用修复?《意见稿》提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法公示的各类信息,包括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年度报告等,可以通过在公示系统中缩短公示期限、更正信息和停止公示等方式实施信用修复。

企业被行政处罚后能否撤出“黑名单”?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意见”这样做

据悉,信用修复将“分类实施”。也就是说,针对不同违法失信情形,设定与违法失信情形相对应的信用修复期限、程序、方式等,以此确保信用修复精准性、有效性、及时性。

例如,综合考虑行政处罚违法领域、性质和情节等,设定3个月、6个月和1年基础公示期。基础公示期满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对于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小数额罚款的,公示期满3个月可申请信用修复。

对于一般行政处罚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以外,公示期满6个月可申请信用修复。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行政处罚原则上公示期满1年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为强化失信惩戒效果,《意见稿》明确提出,有些失信的情形,将不予修复。

例如,对主观恶意明显、违法情节严重、多次违法失信等情形,不予信用修复,公示期满后方可停止公示。如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或者一年内有两次及以上违法失信情形的;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为了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我国将建立应急状态信用修复机制。《意见稿》提出,在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企业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等需要,或者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贡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停止公示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拟缩至3年

《修订草案意见稿》中提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拟从原来的5年缩短至3年。
企业被行政处罚后能否撤出“黑名单”?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意见”这样做

据悉,2014年8月,《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总局71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问世,至今已实施6年多时间。数据显示,截至2020 年底,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62.52万条。

但在《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各地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公示期限的问题。《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不再公示”,即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公示期限为5年。

据了解,在实践中,企业普遍反映5年公示期限过程过长,可能导致过度惩戒;并且缺乏信用修复的途径,企业即使积极改正错误、履行行政处罚义务,也不能将处罚信息公示撤下。激励措施的缺位客观上可能导致企业怠于履行法定义务,不利于其重塑信用。

基于此,市场监管总局拟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同时对《暂行规定》进行修订。

在信息公示期限方面,拟对原来的十四条进行修改,并增加两条,即《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和十六条,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作出调整,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3年;公示已满3个月至1年的基础公示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停止公示,同时规定了申请条件和不得申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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